【經濟日報╱柯玥寧】

買賣房子順利成交後,買方、賣方各有需要繳納的稅款,而其中一種稅款名為「契稅」,正是買方所需要繳納的稅款。一般的不動產買賣,是房屋與土地併同移轉,土地部分需要課徵土地增值稅,而房屋部分則課徵契稅。

一般來說,契稅的課徵,可依房屋實際成交價格課稅,或可以選擇按申報當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所評定的標準價格,後者的標準價格可向房屋所在地的稅捐分處查詢。多數買方都會選擇後者,以當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所評定的標準價格為基準。契約有一定的稅額計算公式,契稅稅額等於契價乘上稅率,目前買賣交易的稅率都以6%計算。

舉例來說:房屋(不含土地)實際的移轉價格為100萬元,而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所評定的標準價格為40萬元,當事人選擇依標準價格40萬元計算,則該棟房屋的契稅為40萬元乘上6%,等於2.4萬元。

房屋若為贈與也需課徵契約,由受贈者繳納,贈與的契稅交易稅率也是以6%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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