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19 Sat 2009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自88年公布實施以來已餘10年,10年來台灣的社會環境、民眾購屋觀念、房市景氣走勢等等,都已經有明顯的變化,為順應時勢所需,顯然已經有修法的必要。 

內政部地政司正著手研擬「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希望能藉此次修法機會,改善房市資訊不對稱的現況,未來完成立法後,將在兼顧營業秘密及當事人隱私下,把每個月各地區的房地產「交易行情價格」上網供民眾參考。地政司擬於下月召開公聽會後,將草案送內政部審查。 

地政司官員示,目前國內仍缺少房地產真實的交易價格,為了能夠讓買與賣雙方資訊對稱,因此計劃修法,將要求透過經紀業者(包括房仲及代銷)媒合成交的資訊,能”即時”於官方的「房地產資訊系統」登錄,並有條件開放予消費者及不動產相關產業共享,使不動產交易資訊更加公開透明。 

至於買賣不動產的隱私問題,地政司官員認為這只是技術上的問題,並不難解決, 地政司官員表示,未來將只會公布每個月的「範圍交易行情價格」,舉例來說,當公開忠孝西路房價時,只會公布介兩條路之間的行情,例如介於中山南路與館前路間的忠孝西路房價交易行情;如此一來,就可以兼顧營業秘密及當事人隱私。 

住展房屋網總監陳韻如表示,房屋買賣交易資訊透明化,減少黑箱作業的運作空間,原本便是已開發國家必要條件之一。公開交易資訊雖然是必要的目標,但是公開的過程仍需以謹慎的態度來評估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相關的配套措施。 

陳韻如表示,在執行的過程可能有一些問題仍待克服,例如將每一筆成交資料轉換為所謂的「範圍交易行情價格」,就是一項非常龐大的工程,而且必須保持”新資料”的狀態,才不會誤導民眾研判數據、或是誤判市價。 

而資料來源是由房地產業者提供?還是由銀行業者提供?亦或是修法訂定,由民眾在購屋後登記時提供?也是一個大問題。若是由業者提供,資料內容正確性無從查核,而且資料提供頻率業者是否能如期配合等,都應列入考量。 

如果成交行情要由民眾在登記時自行填寫提供,可能該自料的使用必須要回歸到報稅體制,民眾才會誠實填寫,否則資料的正確性也會有問題。 

總之,資料來源一定要正確,才能發揮成交資料透明化的用意與意義,盡量降低民眾或資料使用者可能產生的誤導或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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