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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Q&A ~投保住宅險房「東」客需求不同

June 7, 2008

張明暉/台北報導


 去年九二一大地震,許多房屋發生倒塌,造成房東的財務損失,及房客生命財產的毀損,因未投保財產保險,這些財務損失必須自行承擔。經歷此一地震事故,終於喚醒消費大眾,開始注意居家安全的重要性,如何投保住宅保險,房東與房客的考量點則有所不同。


 目前國人對於住宅投保財產保險,偏重火災保險,主要是提供購屋貸款的銀行,基於債權回收的保障,要求貸款戶必須投保長期火災保險,至於其他險種,諸如地震險、室內動產的火險,則鮮有主動投保。


 根據統計,九二一地震之前,台灣地區住宅投保地震險的投保率,不及千分之一,地震事故之後,投保率有明顯增加。但同是地震帶的日本相較,其地震險投保率高於一五%,而東京地區更高達二四‧六%,相較之下,國人對於住宅投保地震險及其他財產保險,似乎有加強宣導的必要。


 最近財政部已核准,銀行提供購屋貸款要求投保的項目,由原先火險之外,另增加地震險的保障;而泰安產險協理江朝峰亦表示,住宅沒有投保足額的財產保險,一旦遭逢意外事故,生活品質與生活安定立即受到影響,歐美國家追求高品質的生活,非常重視住宅保險的規劃。


 究竟住宅保險有那些投保項目?江朝峰協理指稱,一般消費大眾多半一知半解,至於投保金額如何計算,亦是許多消費者的疑慮,此外,投保住宅保險,房東的考量點,與房客的投保需求顯著不同,投保內容應有所差別。


 目前多家產險公司將住宅保險商品,予以簡單化,讓消費大眾投保住宅保險,操作簡便,諸如泰安產險設計的「居家綜合保險」商品,承保內容包括財產、責任及人身傷害險;消費大眾只需考量住宅自用、或是租賃、或有無房貸,選擇有利的住宅保險商品。


 江朝峰建議,住宅保險有四種模式,第一種是房屋屬於自有住宅,無貸款負擔,此時只需購買居家綜合保險即可,但投保金額依本身的財務狀況,以最高額為原則,這是比較單純的投保模式;第二種是自有住宅,但有銀行購屋貸款,此時可考慮投保長期住宅火險,另加保居家綜合保險。


 第三種是有租賃情況,但無銀行購屋貸款,此時房客投保項目,偏重動產居家綜合保險,而房東則應投保不動產居家綜合保險,若是第四種情形,房屋出租,且有房貸,租屋的無殼蝸牛,只需投保五十萬元,或一百萬元保額的動產居家綜合保險,但房東除不動產居家綜合保險之外,尚需加保長期住宅火險,當個快樂輕鬆收租的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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