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按房價與漲幅「分區課稅」 大安、信義、中正、松山入列
售屋所得額比率升至房屋現值48%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圖/經濟日報提供
台北帝寶。圖/經濟日報提供

政府打房課重稅再加碼。財政部持續調高直轄市部分地區的售屋所得率,台北市更首次按房價與漲幅「分區課稅」,大安、信義、中正及松山4個豪宅林立地區,被列為「一級重稅區」,售屋所得額比率調為房屋評定現值的48%,屬於全台最重,且3度刷新史上紀錄。

台北市售屋所得率自2009年後逐年上調,2009年為29%,2010年為37%、2011年為42%。2012年改採分區課稅,信義等區再調增至48%,今(2013)年5月報稅時適用。台北市售屋所得額比率連續3年調升以來,已調增19個百分點。

以台北市住宅單位坪數200坪、房屋評定現值1,500萬元的信義區高價豪宅為例,按2011年課稅所得額42%計算,售屋所得為630萬元,2012年調至48%,課稅所得也將增為720萬元,換算40%的綜合所得稅率,售屋應納所得稅會從252萬元增加至288萬元。

台北市加入售屋所得分級課稅行列後,全台5個直轄市已不再按單一所得額比率,對各行政區的售屋者課稅。分級課稅是依房價漲跌程度,訂定不同所得比率,售屋者應納售屋所得稅負,較能趨向公平。

財政部昨(6)日公布去年度個人出售房屋未申報或已申報,但未能提出證明文件的財產交易所得額標準,去年出售房屋者,若無法出示買賣價格證明,今年5月報稅時,即須按財政部頒定的所得額比率,申報售屋所得繳稅。

新訂售屋所得額比率,6都中以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與桃園縣調整幅度較大。台北市採取2級課稅,大安、中正、信義及松山訂為48%;其他地區維持2011年標準不變。新北市則調升三重、中和、新莊、蘆洲、土城及泰山、林口的所得額比率,泰山及林口更從去年的14%,大幅拉升至26%。

台中市因合併升格,轄區房價高低不同,今年擴大分級至9級,包括西屯、南屯、北屯、豐原、烏日、大雅、潭子、神岡、后里、霧峰、沙鹿及梧棲的所得額比率,均調高1到4個百分點。

6都中唯一未調整的是台南市;高雄市僅小幅調整仁武區的所得額為房屋評定現值的10%,較上一年提升2個百分點。

至於其他縣市,其售屋所得額比率多數未調整,但近年房價節節高漲的新竹市、新竹縣竹北市,財政部此次調升其售屋課稅所得計算比率,新竹市自16%調為17%;新竹縣竹北市則從14%調高至15%。南部的彰化縣彰化市,此次售屋所得額也從10%調升至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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