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舒子榕/台北報導】

內政部推動「以房養老」政策,今天起開始試辦上路,5月開放民眾申請。但內政部設定的申請老人條件,必須符合65歲以上、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中低收入戶標準以下的不動產等,條件限制嚴格,符合門檻者恐怕寥寥無幾。

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陳素春說,這是內政部首次推動以房養老,希望條件單純化,否則子女等家庭成員可能要討論很久,事情就會變得很複雜,設定條件納入沒有民法上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參與計畫的老人若是結婚了,就要中止契約。

內政部長李鴻源舉行記者會宣布以房養老政策3月1日啟動,將先在3月與4月舉辦北、中、南、東分區說明會,5月受理申請。今天是政策試辦首日,陳素春說,說明會的地點還沒有敲定,還在接洽當中,要民眾再給內政部一點時間。

目前內政部掌握全台有11萬戶獨居老人,但還不確定這些獨居老人對於不動產持有或者親屬情況。對於各界質疑試辦資格限制太嚴、鑑價可能出現爭議等,陳素春說,希望申請者資格單純化,其次相信鑑價單位的專業。

陳素春表示,以房養老是社會救助政策,政府就是要照顧這一群很辛苦的人,所以範圍無法擴張的太大,至於設定100個試辦名額,主要考量到經費有限。

陳素春說,房屋鑑價費用由老人負擔,每次鑑價費用約要2、3萬元,考慮老人可能一下子拿不出這麼多錢,會等到老人通過地方政府初審及內政部複審後,再從貸款總額中扣除鑑價費用,老人若是完成房屋鑑價後反悔,還是得自己負擔鑑價費用,內政部相信鑑價人員的專業,鑑價應該不會出現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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