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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房仲 掌握三原則五證照

2009/06/21
 

【經濟日報╱記者黃啟菱╱台北報導】

 

專家提醒,要避免發生房屋交易糾紛,應多加比較,挑選合法業者、有口碑的經紀人,看清楚房仲服務內容。 記者曾學仁╱攝影

房市景氣回溫,各房仲品牌開始積極展店,不少消費者也準備進場購屋,但要如何挑選好房仲、避免發生交易糾紛,專家認為,應找合法業者、有口碑的經紀人,並看清楚房仲服務內容,多蒐集資料,掌握區域房價。

 

去年下半年受金融海嘯衝擊,房仲業界掀起一波退店潮,全台八大房仲總店數減少兩、三百家。今年房市景氣逐漸回溫,房仲品牌開始展店。但房仲市場競爭激烈,消費者挑選房仲時應審慎篩選。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王進祥表示,房屋交易糾紛是民眾最害怕遇到的事情,但目前仍普遍存在。去年消基會收到有關房屋交易糾紛的書面申訴共394件,其中與房屋仲介產生的糾紛就有60件,比重頗高,糾紛內容多以「存在未告之事項」、「故意隱匿實情」等。

住商不動產專案主任徐佳馨說,合法房仲應該在店頭清楚揭示五大基本證照,包括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主管機關許可文件、不動產經紀人證書、公會會員證書、服務報酬收取標準及方式。

經紀人員方面,台灣房屋首席總經理彭培業提醒,必須確認對方是否有營業員或經紀人證照,並留意證照是否有效。與房仲業者簽訂委託契約書時,第一步要確認委託性質是「專任委託」還是「一般委託」,以及不同的條件下,業者應提供什麼樣的差異化服務。

 

經濟日報╱提供

 

徐佳馨指出,一般而言,若簽署專任委託契約書,房仲業者除幫屋主刊登報紙廣告,還應提供免費製作不動產說明書、安排現場銷售、拍攝屋況照片、繪製格局圖、登綠相關銷售網路、進行現有買方客戶配對及定期回報等服務。

有些房仲業者提供更細緻的服務,可納入評估範疇。信義房屋客法部執行協理張旭指出,房仲業者是否提供履約保證、漏水保固等服務,屋況說明書內容是否詳實,違約條款是否合理等,消費者與房仲業簽訂委託契約前,都應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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