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黃啟菱】

「房價所得比」是家戶年所得跟購屋總價比率。亦即買屋得不吃不喝多少年。這項指標被視為「購屋痛苦指數」。

一般的房價所得比,是用台灣平均收入與平均房價來計算。營建署「住宅需求動向調查」,則以當季的新購屋者為調查樣本,調查其家戶年所得與購屋總價;因為調查委託銀行辦理,民眾為盼貸款順利,較不易謊報,也讓此數據較貼近真實情況。


【經濟日報/黃啟菱】

所謂的房價所得比就是指家戶年所得跟購屋總價之比率,也就是說,若想買屋得不吃不喝多少年,常被視為購屋痛苦指數。

一般的房價所得比是用台灣平均收入與平均房價來計算,至於營建署的住宅需求動向調查則以當季的新購屋者為調查樣本,調查其家戶年所得與購屋總價,因為調查是委託銀行進行,民眾為盼貸款順利通常較不易謊報資料,也讓此數據更貼近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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