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

某銀行宋姓高階主管,花六千多萬元在士林買一戶十六年中古屋,裝潢時發現鋼筋外露,檢測確認是「海砂屋」;士林地方法院認為,買賣雙方雖約定「現況交屋」,但無法從外觀得知房屋異狀,判決賣屋的李姓建商要退還買賣價金。

士林地院請技師工會檢測房屋十二處,其中十處氯離子含量高於標準,有四處還超標十倍,且鋼筋外露、混凝土剝落,認定是海砂屋。

宋姓男子請人裝潢時,發現鋼筋外露、水泥塊剝落,檢測才知買到海砂屋,要求解約。賣方表示,買方看屋多次,很了解屋況和屋齡,雙方約定「現況交屋」,他不負修復責任,拒絕解約。他住十六年,沒任何問題。

法官認為,宋無法目測混凝土氯離子含量,拆除裝潢才發現屋況有異,判決李要退還買屋錢。不過法官認為李住十六年都沒異樣,應不是故意賣有瑕疵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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