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本報訊】

土地與建物登記謄本上,要注意標示部、所有權部、他項權利部3部分。針對土地登記謄本,要注意幾件:

1.標示部,此部分標明土地的面積大小、公告土地現值、土地的區段名及地號

2.所有權部,要注意所有權人姓名、土地買賣地址與房屋所在是否相同、備考欄是否有限制登記或查封等字眼

3.他項權利部,若有向金融機構貸款,權利人應為銀行。如有其他權利人,須了解是否被拍賣或多人共享的情形。

建物登記謄本方面要注意項目:

1.標示部,此部分標明建物的主要用途、層數、總面積及持有面積等。

2.所有權部,此部分註明房屋所有權人、權利範圍及前次所有權轉讓原因。

3.他項權利部,也就是除了房屋所有權人外,有哪些人擁有對建物的抵押權或地上權等其他不動產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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