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郭玫君╱台北報導】

房客可利用自身的優勢,向房東爭取房租降價的空間。 報系資料照
據租屋業者統計,隨7、8月租屋旺季過去,許多房東明顯感受到「可能租不出去」的壓力,近來開始降租攬客。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主任馮麗芳說,觀察房屋的待租日期,或是善用房客自身的水電修繕能力,是砍價時很好的切入點。

馮麗芳說,有意承租的民眾,取得物件資料時可先從「日期」和「屋況」著手。一般可先觀察物件刊登的資訊,例如從更新日期或資料登記日期等蛛絲馬跡,都可判斷房屋是否待租一段時間了,待租時間越長,向房東議價空間也越大。此外,挑房屋的缺點,例如多年的老公寓,或是門牌號碼不吉利(如4號4樓),都可能成功向房東砍價。

此外,房客也可利用自身的優勢,例如願意簽訂較長的契約,以時間換取金錢;或是房客本身擁有修繕能力,便可向房東承諾會將房子維護得很好,生活的大小水電問題都能搞定,不會常找房東麻煩,這些都可能讓房東願意降價出租。

至於議價範圍,若是住家公寓,台北地區價格約在1萬5到2萬元上下,這類單價較高的物件,可試著先砍1千到2千元;雅房大約可砍3百到5百元;套房則可先殺價1成左右。

馮麗芳說,租屋契約未簽訂前,兩造都有議價空間,但對於已簽訂租約的房客,若想趁這波租金跌勢要求房東調降租金,最大的武器則是「動之以情」。通常房東願意調降,主要是房客能保持良好的租賃關係,除和房東互動良好,也將房子維護得好。因此租約中的房客想議價,得先確認自己是個「好房客」。

除了議價,其實市場上也有租金是採浮動機制。不過馮麗芳說,有些聰明的房東是和「物價指數」連動,基本上租金只會越來越高,有房客因此唉唉叫,今年物價指數上漲3.5%,難道房租也要跟著調漲3.5%?馮麗芳提醒,簽訂浮動型租金契約未必對房客有利,簽約前得謹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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