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7    
【經濟日報/陳美珍】

「房地比」是指房屋及土地占不動產所得的一定比例。其公式為:房屋評定現值/(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台灣地區實施土地增值稅制,土地交易不再課徵所得稅。也因為土地免徵所得稅,個人或企業出售房地產時,若未主動在契約中訂明房屋及土地的個別售價,稅捐機關即會依據固定公式,計算售屋所得的「房地比」,排除對土地課稅,以便計算屬於房屋部分的課稅所得。

得知房地比後,再以不動產售價-不動產買進價-費用×(房屋評定現值/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即是屬於房屋的應稅所得。

舉例來說,甲出售A房地,其售價減除取得成本及費用後的所得是600萬元(包含房屋及土地的總所得),若得出的房地比為三分之一,屬於售屋的課稅所得就是200萬元(600萬元×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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