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4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英業達集團會長葉國一涉嫌利用人頭炒房案,「人頭」大多為親友,部分因訊後暫時列為關係人請回,但士林地檢署指出,人頭並非沒有刑責,若明明知情或涉案獲利,可能從關係人改列幫助犯或共犯。

葉國一昨晚被帶到士林地檢署複訊,出乎意料,檢察官複訊過程順利,約2小時就裁定交保;對此,士林地檢署上午表示,葉所涉及的偽造文書和詐欺,並非重罪,且葉的犯後態度良好,沒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交保。

檢調查出,葉所利用的人頭,包括英業達董監事及員工,另外還有親友,坦承國宅配售權是葉國一轉給他們,配售國宅的資金也由銓誠公司出資。

檢調昨天約談葉國一在內的12人,其中6名人頭仍列關係人,士林地檢署指出,對於充當人頭的關係人,檢察官將再進一步偵辦,視知情的程度而定,決定是否列為幫助犯或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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