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3    
【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物價蠢蠢欲動,但買賣房屋仲介服務費將逆勢略降了!內政部日前與房仲公會全聯會達成共識,未來服務費將採分級累退制,成交價2000萬元以下的服務費維持不變,最高可收6%;超過則將調降1到2個百分點。

房仲業者說,大部分房屋的成交價都落在2000萬元以內,影響應不大。但官員認為,目前房價仍高,民眾透過房仲買賣房的手續費用不便宜,「預期還會再砍低一些」。

全聯會則表示,最終版本尚未定案,還須協商溝通。內政部近期將與消保團體討論,最快兩個月內完成修法後實施。

目前的房仲手續費,房仲業者說,雖現在規定最高可收6%服務費,但同業競爭激烈,平均只收4到5%;只有大師房屋銷售1億元以上的房屋收3%,以下則收4%。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多次與房仲公會全聯會溝通後,已達成「累退制」共識,採「級距式」收費,提出「房價2000萬元以下最高收6%、2000萬到6000萬元收5%、6000萬元以上收4%」的服務費版本。近日與消保團體討論後,即送內政部法規會審查。

房仲業者說,依據「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房仲最高可收成交金額的6%服務費;但去年9月監察院發現,規定實施至今超過10年,現今都會區房價早已上漲許多,房仲服務成本沒有驟增,若仍收取6%服務費,將被轉嫁成為房價的一部分,規定顯不合理。

監察院已行文糾正內政部,並認為房仲服務費應採階梯式、以房屋總價為級距的計費方式。

由於新制手續費降幅不明顯,房仲業者昨天多半表示,「還好」。

大師房屋總經理陳建慶說,這八年來房價漲很多,但經營成本其實沒增加那麼多,只要是房價越高的地區,就越有調降服務費的空間;公司前年調降服務費後,雖佣金下降,卻獲得更多消費者的青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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