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0    
非自願性失業勞工 本金部分可展延半年 最高額度600萬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保險業比照銀行業,對非自願性失業勞工購屋貸款提供紓困協助,符合條件者,可以申請將房貸本金展延半年到二年,申請緩繳的房貸本金金額,最高是600萬元。

因應歐債危機及美國經濟復甦腳步緩慢,銀行公會去年底推出企業紓困措施、股票質押暫行措施及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房貸紓困三大金融協助措施,今年初金管會函洽壽險公會研議壽險業是否比照。

壽險公會研議之後,提報金管會,金管會在本月初函覆壽險公會,同意壽險公會的方案。

壽險公會決議在銀行公會提出的三項金融協助措施當中,同意比照辦理兩項,包括企業紓困措施及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房貸紓困措施,至於股票質押暫行措施,則由各會員公司自行斟酌是否辦理,不統一比照。

據了解,股票質押暫行措施不比照銀行作法,主要是因辦理這項業務的壽險公司只有一家。

由於壽險公司也辦理不少房貸業務,比照採行「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房貸紓困措施」之後,將有更多的勞工可以受惠。

據銀行公會訂定的「失業勞工自用住宅貸款展延要點」,主要是協助紓解非自願性失業勞工自用住宅貸款繳款壓力,由銀行依相關貸款戶的申請,提供半年至二年的本金緩繳及展延貸款期限。

只要借款人或配偶其中一人,符合「非自願性失業勞工」資格者,都可以提出申請,但每一家庭(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申請一戶。

舉例來說,如果夫妻名下各有一戶自用住宅,就只能以其中一戶申請適用這項房貸紓困措施。

可以申請緩繳的房貸本金金額,最高是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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