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1    
算一算房貸利息和通膨效應,你可能是賠錢的…

【經濟日報/文/Buffettism】

Buffettism
很多人都以為,如果在賣出房子的時候,房價比買進的時候還要高,就是賺錢的,例如:500萬元買進一間房子,然後以600萬元賣出,就等於是賺了100萬元。甚至,如果自備款只用了100萬元,剩下的八成都是房貸,那麼就等於是以100萬元賺進了100萬元,投資報酬率高達100%。

20年漲50%…不如定存

然而,只要有貸款,其實就一定要考量到利息的支出,再加上大多數人買房都不是馬上賣出,是會持有很多年,隨著家庭的需求改變,才會將房屋出售,因此如果考量到貸款利息,則房價的上漲幅度如果不夠大,其實這一筆房產的交易甚至可能是賠錢的。

我們就以500萬元的房子為例,假設自備頭期款100萬元,貸款400萬元,平均貸款利率3%,為期20年,總計要繳給銀行的金額為5,324,160元。也就是說,光是利息就超過132萬。因此如果考量到利息,則房價至少在賣出的時候要上漲到632萬才算回本,這可是26.4%的漲幅。

 

當然,肯定會有不少人覺得兩成多的漲幅很簡單,畢竟過去十年台北市房價漲幅高達一倍以上。但是要思考一下:漲了一倍的地方還能有多少繼續上漲的空間?更要思考一下:那其他沒有上漲一倍的地方,是不是光在利息上的損失就註定買房決策的錯誤呢?

我們如果把這20年所繳的利息均分到每個月來看,則每個月所繳的22,000元裡面,有5,500元是利息。以目前的租金與房價來看,用繳給銀行的利息可能就能租到相同的房子。除了原本100萬元的頭期款可以拿來運用以外,每個月還多了1萬多元可以儲蓄或運用,因此買房未必是一個理性的選項。

就算是房價的確漲了,也遠超過因為貸款所支付的利息,買房子的人也不見得因為房產的交易而獲利。當一個人在20年前用頭期款100萬元,貸款400萬元買了500萬的房子,現在繳完貸款後,房價漲了50%,可以用750萬賣出,他賺了多少呢?他全部花在這間房子的成本為632萬,所以賺了118萬元,對嗎?

很遺憾地,20年前的100萬元頭期款,因為通貨膨脹,現在要140萬才有相同的購買力。而這20年間所繳的532萬元貸款本息,現在也要600萬元才有相同的購買力。也就是說,考慮到通貨膨脹,房價漲到740萬元也只是維持相同的購買力而已。所以,別以為房子買了20年,漲了50%,好像賺很多錢,其實甚至還不如把本金拿去定存。

因此,想要賣房子的人,如果想知道自己從過去買了房子到現在到底是賺還是賠,不能只看房價,要先把已經付給銀行的高額利息考慮進去,然後還要計算所投入的資金經過通膨以後所減損的購買力。

利率若走高…負擔大增

而現在的房貸利率可以說是歷史低點,十年前的房貸利率至少6%以上,因此買房的人付出的利息比現在多更多,即使過去十年房價上漲的幅度相當可觀,但是如果考量到付出的利息、損失的購買力及資金的機會成本(即使只用最保守的定存來算),房價上漲,擁有房子的人可不見得就是賺到錢的人。

過去利率很高,因此,貸款所繳的利息主要是因為利率高所造成的,但是現在利率低,房價卻很高,所以即使房貸利率可能只有十年前的一半,但是貸款額度卻可能也是十年前的二倍,結果還是要繳一樣多的利息,甚至更危險的是,如果將來利率升回到十年前的水準,買房子的人可要想清楚,到時候還有沒有辦法負擔這麼龐大的貸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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