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 (2012-03-15)

王己由、黃雯犀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王己由、黃雯犀台北報導】

周杰倫母親葉惠美4年前購買淡水「台北灣」2期預售屋,去年3月交屋前,她發現周圍有「亂葬崗」,要求解約退款不成,提告建商廣告不實。台北地院14日宣判她敗訴,她尊重判決結果,不再上訴。委任律師林信和批法院不食人間煙火!但因此提醒更多消費者勿受騙,是此官司更大的價值。

2756萬預售屋

周媽買下962756萬的預售屋後,支付826萬,後發現四周是亂葬崗,要求解約,建商反要她支付15%違約金,約413萬,她提出訴訟並請求100萬懲罰性賠償,理由是「爭公義」,若拿到要捐公益。

賣方無告知義務

她昨說接受也尊重判決,周杰倫所屬的杰威爾音樂表示:「周媽爭的是一個消費者的權益,建商不可以這樣做廣告,杰倫和周媽下次買房子一定會慎選建商。」律師林信和不解法官認定,「法院傾向保護建商,不食人間煙火!建商是不道德的。」至於損失金額,以違約金15%評估約400萬。

法官曾到現場勘驗,認為本案爭執的墳墓區、萬善堂,都在建地對側山坡,不是位於建案基地,依一般房屋買賣,建商沒有向買者告知義務,且葉惠美到庭表示,不排斥廟宇;買賣過程也未詢問建商建案附近有無墳墓,在沒有故意隱匿墳墓存在情況下,建商沒有詐欺或廣告不實,故判葉惠美敗訴。據悉,由於廣告打很大,當時房價自一坪10幾萬飆漲到20幾萬,自周媽提告後,房價下跌約至少5萬,目前尚未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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