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8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周四(22日)將通過「住宅法」草案,未來當房價過高時,政府可以興建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供弱勢族群居住;也可興建「合宜住宅」,平抑房價。

另外,行政院會也將通過「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六輕條款」入列,未來工安事故最高可罰3,000萬元,並增訂石化廠應定期每隔幾年實施風險評估,若未在期限屆滿前獲審核通過,將予以停工,直到改正獲得通過才能復工,否則將處三年以下刑責。

內政部研議「住宅法」草案長達12年,近來台北都會區房價飆漲,成為十大民怨之首後,馬政府先是在6月開徵奢侈稅,如今決定再推出「住宅法」,「住宅法」已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力拚過關。

未來一旦「住宅法」上路後,現行「國民住宅條例」同步廢止,國民住宅將走入歷史。

草案並首次納入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者,可優先享有住宅補貼、社會住宅等,以鼓勵生育。

未來中央或地方政府為穩定住宅市場,對有嚴重住宅供需失衡地區,得視實際情形興建合宜住宅,或採取其他必要的市場調節措施。

合宜住宅承購人除依法繼承,自產權登記日起未滿五年,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以防止不當炒作房價。

社會住宅是指政府興辦或獎勵興辦,專供出租,並提供適當比例出租給特殊身分者,例如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者、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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