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3    
【經濟日報/記者夏淑賢/台北報導】

臨時需要調度資金,又嫌小額信貸利息高,有產階級者不妨利用房貸增貸或是回復型房貸,取得資金運用,利息比信貸低的多。

也有銀行鼓勵信貸客戶在寬限期過後提前還款,改以房貸增貸支應,提高資金調度彈性。

儘管小額信貸前期優惠低利殺聲震天,不少銀行提供前三個月或前半年2%以下優惠低利,甚至前三個月不到1%,但是倘若民眾借貸期間比優惠期間長,大多數小額信貸的平均年利率仍然會到5%以上,比起房貸利率還是高。

銀行業者建議,倘若本身有房貸,可考慮房貸增貸或改為回復型房貸,把還給銀行房貸資金再借出來運用,利率成本比小額信貸低。

所謂房貸增貸,是指房貸戶辦理房貸一段時間,清償部分本金後,再辦理新增房貸,把已還給銀行的房貸本金再借出來。這種做法視同與銀行締結新的房貸契約,房貸戶和銀行之間有兩個房貸契約並存。

新約的增貸金額,就以新的估價結果計算可貸額度,再扣除舊約的尚未清償的餘額,就是增貸的金額,利率以現行狀況來定。

倘若房屋增值,依據新的鑑價結果辦理增貸的金額,可能比舊約已還掉的本金多。

不過,因為央行持續升息,利率不太可能比舊約低,可能趨近2%。不過,還是比信貸便宜,信貸總費用年百分率多在4%、5%以上。

另一種選擇是把一般傳統房貸改成回復型房貸,也就是還掉的房貸本金可以隨時再借出動用,但回復型房貸與房貸增貸主要差別有二,一是增貸是一次借出金額,與傳統房貸一樣逐月攤還本息;回復型房貸則是可以隨借隨還。二是增貸的利率會比回復型要低,但回復型房貸的利率,也比信貸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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