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 (2011-07-06)

住展房屋網提供

 

在房屋買賣糾紛中,一屋二賣所佔的比例有日漸增多的情形,購屋者要確保自己的權益,最好的辦法是付款後立刻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但是,如果你買的是國宅或是改建好的軍眷戶,因法律限制在五年內無法過戶,這時候,應在簽約時約定違約者要賠償巨額的違約金,最好再將房子設定高額的抵押權給買家,可以避免國宅或是軍眷戶的原屋主在交屋期屆臨時反悔拒絕過戶,或是一屋二賣。

這裡舉二件台北地院的案例來說明,第一件案例是林姓男子在三十多年前向陳女購買台北市的一棟房子,因陳女後來反悔,林姓男子於是打官司,並經法院於七十七年八月判決確定陳女應移轉房地所有權給林,但因為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要繳納增值稅,而林不肯繳增值稅,所以遲未將房子所有權移轉登記在自己名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