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5
【聯合晚報╱記者舒子榕╱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地政士法修正草案,由於不動產交易價格透明化爭議大,立委對於交易價格登錄所可能產生的侵犯隱私權有不同看法,尤其對於揭露交易資訊有關的第26條之1以及第44條立委歧見更大,紛紛發言反對,委員會為了不耽誤法案審查進度,將爭議條文留待院會二讀前,由朝野協商解決。

地政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案立委賴士葆表示,房地產交易價格透明化有其必要性,在兼顧營業秘密及消費者隱私的前提下,交易案建資訊公開透明,有助於消費者權益保障。他說,隱私權不能無限上綱,房產價格不透明,讓投機客得以上下其手。為了保障民眾隱私,房地產價格公布時,可用區位來區分,但內政部做為主管機關,應該掌握實價。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在內政委員會質詢內政部次長林慈玲時說,土地登記的第二類謄本,是每一個人都可以到地政事務所裡面申請的,謄本內容包括貸款金額、擔保債權總金額等都是公開資訊,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是隱匿的。

吳育昇說,登記房地產總價格若未侵犯隱私權,揭露貸款額度應該也沒有侵犯隱私權之虞。內政部地政司司長蕭輔導表示,把房地產價格寫進第二類謄本,技術上做得到。

國民黨立委江義雄表示,房產交易價格應該要讓大家了解,但一方面要讓交易透明供外界參考,一方面要顧及個人隱私,因此,透露個人資料的登記項目都應該拿掉,例如姓名、身分證字號等,但是交易情形、交易價格等則應該公布,讓買賣透明化。

持不同意見的國民黨立委劉盛良表示,公布姓名、地號、地段等房地產資訊,對房產交易的公平性沒有幫助,房地產交易隨著景氣改變,沒有一定標準,加上建物使用不同建築材料,大幅影響房地產價錢,房地產交易只要買賣雙方談好就沒有問題,公布實際交易價格沒有必要。

今天中午內政委員會在全部條文都保留情況下,仍決議將地政士法修正草案送院會二讀。這個處理方式一方面,是立委爭取以拖待變的時機,另一方面也希望事緩則圓,透過後續的朝野協商過程,爭取相關業者與政府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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