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3
【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台灣地震險投保率已逼近29%,不過,產險公司提醒,民國91年以前投保長年期住宅火險者,八成以上都沒有加保地震險,建議直接透過銀行、產險公司通路直接加保地震險,才能避免住家暴露在地震的風險中。

泰安產險副理曾憲章解釋,銀行為保障債權,會要求房貸屋主投保住宅保險,過去保險內容僅限定火險而已,但在921大地震後,政府規定民國91年4月起,將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列為政策性保險,銀行才將住宅保險的內容擴充至地震基本保險,並將火險長年期(配合房貸投保10年或20年)改為一年期。

換言之,民眾91年以前投保的長年期住宅火險,都不包含住宅地震基本保險。

曾憲章表示,長年期的住宅火險保戶,由於已有火險保單,可直接加保地震險即可,每年僅需要加繳保險費1,350元,即可獲得120萬元的建築物以及18萬元的臨時住宿費用保障。

根據統計,國內790餘萬戶家庭中,有五成屋主完全沒有房貸,代表房屋已為自身資產,但實務上,當房貸族繳清貸款後,由於銀行未強制要求投保,民眾常忽略保險的重要性,主動投保者或繼續投保者則不到一成。

曾憲章表示,沒有房貸壓力的屋主,除可投保傳統的住宅火險或地震基本保險外,目前各家推出的新式居家綜合保險,更貼切這類族群的風險規劃需求,因為保障更為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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