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1
【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行政院昨通過奢侈稅草案,並擬出10項豁免項目,其中包括農舍、建商出售新屋、法拍屋、銀拍屋等,有人質疑是否公平。業者、學者表示,奢侈稅主要打擊投機行為,上述為常態或非自願性,如果課徵反而不合理。

房地產學者花敬群表示,財政部這次沒有把短進短出的預售換約交易納入奢侈稅,是有點不足,不過建商將名下要銷售的房子移轉給民眾,是正常銷售,不能說是投機行為。

信義房屋企研室經理蘇啟榮表示,預售屋完工後通常先整體總登記在建設公司或起造人名下,再進行分戶第一次登記移轉,這是銷售流程而非投機炒作,自當排除。

另外農舍部份,財政部規定為農地農用、免徵土地增值稅的土地,雖有部份人士在農地蓋別墅,但考量對真正農民稅負壓力,列在排除項目。

至於法拍屋多是因為債務人欠債,名下不動產被迫流入法拍,而且一旦流入拍賣市場,價格也比較低,且依財政部規定為遭強制拍賣的房地,非投機行為,沒有道理再另外課稅。

銀拍屋部份,限定為因行使抵押權而取得的不動產,換句話說,銀行也是因債務人還不了債,被迫取得,而依規定又需在一定時間內處份,因此也必須排除。

比較具爭議的是「其他」項目,這部份由財政部自行核定,且視個案,在缺乏更明確定義下,恐怕成為一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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