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1
【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奢侈稅為免傷及無辜,另列10項豁免條款,業者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即使不列豁免條款,也會有人鑽漏洞,而目前公布的10項條款,比較可能出現漏洞的則是「先買後賣」、「農舍」、「其他」等項目。

財政部將先買後賣列為豁免項目,主要是先買後賣維持一屋,屬自住行為,因此排除,不過如果房市持續好,投資客未來可能找一個名下只有一間房子的人頭 (或自己本身就合乎條件),不斷買一戶賣一戶,一樣可以賺差價,但不用被課稅。

同樣的,排除課稅的自用住宅,因未限定購買次數,也有這個方式可以操作,不過前提都是房市仍有利可圖,如果房價看跌,就沒有人願意如此大費周章。

另外在其他項目部份,財政部初步以非自願性移轉為原則,包括失業、工作因素或債務問題,並由財政部認定,投資客只要能提出失業、債務等証明,也能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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