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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7
【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奢侈稅打房下一步,社會輿論集中在政府可否徹底執行投資客以人頭戶避風頭,財政部表示,未來稅捐機關將會鎖定特定對象查核,而且特別會盯住2年內頻繁交易的個案,官員認為只要掌握實際交易價格,就可有效防堵人頭戶炒作。另外,只要是受贈取得的不動產,若在2年內出售,也會被加徵10至15%的特別稅。

財政部指出,過去3年進行短期買賣移轉的不動產只有2萬餘件,占交易件數的3%,查稅案件量少,實際交易價格更容易掌握,因此即使是用人頭戶炒房,稅捐機關只要有資金流的紀錄,就可以查到實際交易價,買賣雙方難以用低報售價等方式規避特別稅。

財政部表示,房屋買賣的交易金額動輒數百萬元以上,甚至上億元,購屋者即使不透過金融機構辦理貸款,也不至於抱著現金直接交易,所以稅捐機關有能力查出實價。

除此之外,財政部也訂定了排除課稅的豁免條款,包括:自用、賣給政府不動產、不課土地增值稅不動產(如農地)、繼承取得的不動產、法拍屋、建商首次推案用地等。至於民眾因受贈取得的不動產,若在兩年內賣掉,將會被課徵10至15%的特別稅,主要是為了避免投機者利用人頭戶透過贈與方式炒房。

而財政部預定今將「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送至行政院,最快本周四行政院即可審查通過,並轉送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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