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廣播電台 (2011-02-25)

王韋婷 

監察院今天(25日)公布「稅制不公,造成貧富差距」的調查報告。監察委員表示,目前不動產交易所得的稅率與薪資所得稅率相比明顯偏低,監委認為政府的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應該盡量貼近市價。此外,監委也肯定政府計畫以奢侈稅抑制房屋炒作。

監察委員沈美真、李炳南、劉玉山和尹祚芊針對國內租稅制度造成的貧富不均現象進行調查,並在25日公布調查結果。

監委沈美真表示,部分地區的土地公告現值遠低於市價,造成所課徵的土增稅偏低;且不動產取得與售出在同一年度,賣方不須繳交土增稅,更是不公平。沈美真以台北市「帝寶」法拍案為例,指賣方獲得新台幣1億7千萬元的利潤,所需繳交的土增稅和房屋交易所得稅卻只有150多萬。她指出,如果把買賣利潤當作薪資所得計算稅金,賣方應該繳交將近7千萬稅款。

沈美真說:『(原音)也就說,今天你如果是靠你的勞力努力去賺到1億7千萬,你必須要繳到將近7千萬的稅;可是如果透過房地產買賣,你只要繳100多、200多萬的稅,這是很大的差距。』

政府有意針對短期內買賣頻繁的非自用住宅課徵奢侈稅,監委們肯定政府的用心;不過他們也指出,要使租稅更公平,最重要的還是要針對不動產資本利得核實課稅。監委劉玉山說:『(原音)不過我們覺得這個稅的部分,尤其是資本利得的部分,尤其是在不動產的部分,這部分如果不能核實課稅的話,就是造成所得差距越來越大。』

調查報告中批評,財政部以房屋市價不容易調查為理由,導致土地公告現值沒有「與時俱進」,是便宜行事的作法;並指出,地方政府應該改善房屋標準價嚴重偏離市價的問題,進一步合理化房屋交易所得稅的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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