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7
【經濟日報╱編譯 徐恆淑】

美國巴比森學院(Babson)管理運用教授艾森柏格(Daniel Isenberg)研究許多創業家的個案,發現以往對創業的觀念,其實有不少迷思。從現實面理解創業的真相,打破迷思、釐清觀念,才能助吾等成功掌握創業的精髓。

一、創業非關創新。事實上,成功的創業家通常只根據現有的產品、服務、及商業模式作微幅的調整,並透過短期循環周期的實際操作從中學習。這種過程名之為「微小創新」。

試看Cinemex多螢幕電影院從美國成功移植墨西哥市的例子。誠如該公司創辦人所言:「此一移植過程中的唯一創新,就是把電影院所賣的爆米花口味從奶油改成萊姆汁而已。」然而,這些創業家卻改變了墨西哥市電影文化,掌控市場占有率,為自己及投資者帶來豐厚利潤。

二、創業非關冒險。大多人總認為,創業必須作出冒險的決定。但實際上,成功的創業家會從諸多有風險的項目中,重新建構出少數幾個選項。成立新公司要冒虧損或失敗的風險,但就算繼續當授薪階級,仍可能要冒被裁員、碰到不適任長官、還有失去接受挑戰的機會。

一旦作出決定,創業家會謹慎管控風險,作法之一是與別人合夥以分散風險,此外,也可把一個大冒險行動劃分為若干小風險,以便隨時調整及學習。

三、創業精神與追尋機會毫不相干。機會並不是你能夠追求的「東西」。多數人無知的以為,機會是掛在樹上等待你摘取的成熟果實,此謬大矣。機會是主體性的,源自企業家的信念。當創業家自認具備某種獨特的能力、資訊、資產足堪運用並得以實現其確切的期望與欲求時,機會便應運而生。

四、創業精神與強烈的熱情無關。全力投入、積極、熱忱、辛勤、堅忍及動員團隊的能力,才是最重要的元素。熱情則否;熱情是一種情感,反而會扭曲事實、遮掩真相。事實上,創業家最難做到的就是在面對不確定時,必須採取確定的行動,又得同時保持自省虛心接受新知。如何在兩者之間權衡拿捏,煞費周章。

五、創業精神不利健康。一項調查顯示,80%的波蘭人認為,波蘭的創業家都是騙子,但美國創業家的形象卻是心理、道德和生理健康的典範。不過多數創業家確實有痼疾,也就是沈溺於不斷挑戰、激勵、興奮、達成目標、獲得肯定、回收的過程;有些人也沈浸於團隊合作和領導的過程。於是他們接受的挑戰愈來愈大,一個冒險的結束往往是另一個冒險的開始。

荷蘭企業家特瓦何文(Bert Twaalfhoven)為典型。他今年已高齡82,在45年職業生涯中開創54項新事業。他根本不缺錢,但如此拚命就是因為「罹患」創業癮。這種癮最糟的是也逼別人上癮,他們自己則成為天使投資家、創投家、董事、顧問或大學講座講員。

(取材自富比世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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