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地產王 (2010-12-13)

【網路地產王黃京梧綜合】

「本圖片為示意圖」

根據房仲業者觀察,二手房持有未滿一年轉售件數占該年度總成交件數的比例。結果發現,全台六大都會區賣方持有未滿一年即轉售的比例,從2009年平均8。8%上升至2010年平均11。6%,增加2。8%。以一年內轉售年增率來看,台北市年增加率7。1%居六大都會區之首,顯見北市房屋轉手次數之快,但須注意轉手次數多恐怕得賠償房貸的違約金。 

■違約金不便宜自住客不愛轉貸
 
台灣房屋不動產研究中心執行長邱太表示,因為目前市場銀行盛行採用初期的低利率吸引房貸客戶,所以房貸利率呈現前高後低的狀態,為避免他行搶客戶,因此銀行在核貸時都會簽訂前兩年期的提前還款違約條款,這些通常貸不到兩年的落跑房貸族,往往必須支付0‧5%~1%不等的違約金,以貸款500萬為例,就必須支付4-5萬元的轉貸、提前清償房貸的成本。
 
邱太表示,一般自住客很難接受支付違約金,通常選擇不轉貸的居多,但若短進短出、轉手頻繁的投資者因為轉手獲利甚豐,所以不懼違約金的減損。
 
■轉手快投資客不愛簽房貸合約
 
根據台灣房屋統計顯示,北市一年內房屋轉售比例,從2009年13。5%,上升至2010年20。6%,一年間增加7。1%,新北市一年內房屋轉手比例,從2009年11。8%,上升至2010年16。6%,一年間增加4。8%。大台北近年來房屋轉手比例急漲,有些房地產投資人甚至挑選承貸銀行時,特別挑選不用違約金、或者違約金較低的銀行,以避免違約金影響獲利。

【網路地產王www.vrhous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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