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新聞網 (2010-11-08) 

立法院財委會決議,內政部的租金補貼,將從每個月三千六百元,提高到「平均四千六百元」,可以依照各地的城鄉差距,自行增減,最慢後年實施。內政部評估,一年將此因此增加將近三億元支出。(張雅惠報導)

內政部針對弱勢族群的租金補貼,一般性的「整合住宅補貼」,家庭年收入排在各地方百分之五十分位點之後的家庭,每月租金可以補貼三千六百元;年齡在二十到四十歲的可以申請「青年安心成家方案」,但年收入的條件比較寬鬆,在各地方百分之八十分位點之後的都可以申請,同樣是每月三千六。立法院財委會的臨時提案送出大紅包,「整合住宅」的租金補貼從每個月三千六百元,提高到「平均四千六百元」,內政部可以考量城鄉差距增減,平均下來,控制在每戶每月補貼四千六百元。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說,民國一百年的預算已經通過,最快是編在一百零一年的預算,等於後年才能實施,社會住宅政策目前是以「出租為主,興建為輔」。營建署長葉世文估計,一年將增加兩億八千多萬的經費,目前的租金補貼一年要十億多元,今年開放額度是兩萬四千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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