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 (2010-10-29)

住展房屋網提供

根據行政院消保會最新修訂通過的『個人購車及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範本』中,增訂了民眾辦理房貸時,須在撥款委託書中名列可暫停或終止付款的但書,實際則包含買到輻射鋼筋屋、海砂屋漏水屋及兇宅等。
消保會最新修訂版本之修正有下列幾項,分別是增訂「不得記載事項」第11點,修正「應記載事項」第1點及「範本」第1條。不得記載事項第11點主旨是,如金融機構已取得足夠擔保,不得再要求貸款方提供連帶保證人。
至於修正應記載事項及範本部份,則是增列『須按照撥款委託書辦理』條文,也就是若消費者發現買到輻射鋼筋屋、海砂屋、重大瑕疵、建物發生過兇殺案及其他約定情況時,買方可請求中止撥款。消保會說明,這項新規定最晚下個月7號前就會實施。
就上述新修範本內容來看,消費者購屋或購車時申請貸款,確實將得到更多保障;一方面可消弭過去社會觀感不佳貸款人無法繳貸時,金融機構未先向原貸款人追繳前,就逕行向保證人追債之不合理現象,萬一買到瑕疵屋也有一定保障。
不過消費者仍需注意,有關買到上述各類瑕疵屋的中止撥款,是須在貸款撥發生效前為之;如銀行已開始付款,則仍將無法要求止付貸款。也就是,此新修訂並非退費機制。

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www.myhousin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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