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5
【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午邀請財政部長李述德報告備詢,針對立委質詢有關「空地稅」問題,李述德表示開徵「空地稅」是一種「手段」。記者屠惠剛/攝影

停徵長達25年之久的空地稅是否復徵,今天在立院成為立委質詢的焦點。財政部長李述德指出,財政部和內政部正在解釋研議,擬廢止民國74年9月25日所發布「停徵空地稅」的行政命令。他強調,目前行政院的決策還未確定,但會朝此方向去努力,而後續開徵與否的權責則由地方政府自行決議。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午審查財政部100年度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立委孫大千、賴士葆、羅淑蕾和盧秀燕等人,都十分關切財政部是否為了避免建商養地牟取暴利,促使房價居高不下,而決議開徵空地稅?

李述德指出,民國74年9月25日時,財政部與內政部同步發布行政命令,禁止地方政府在轄區內開徵空地稅,但現在社會期待與經濟環境已大不同,是否有必要廢除當年的禁令,現已和內政部研議,授權地方政府依法執行相關平抑地價與促進土地利用的措施。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午邀請財政部長李述德報告備詢,針對立委質詢有關「空地稅」問題,李述德表示開徵「空地稅」是一種「手段」。 記者屠惠剛/攝影

空地稅復徵後,地方政府對於刻意養地而不開發的地主,將有權課徵2至5倍的地價稅。李述德強調,一旦空地稅復徵,主導權仍在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可視情況決定是否對特定地區開徵空地稅,這全是地方權責,會因時制宜、因地制定以執行之,一切會尊重地方政府的決定。

孫大千質詢指出,空地稅復徵後,執行權責仍在地方政府,他要求財政部應進一步針對特定區域強制執行,否則若只放手讓地方政府決定課徵與否,恐難達效果。

李述德指出.空地稅復徵後,地方政府會視情況開徵,他強調空地稅只是一種工具,目前大概只有北縣和北市有一些點或地區,符合條件才會開徵,並非全部要開徵。他說,開徵有一定的程序,法令本來就可以彈性處理,會與地方政府做必要溝通和協調。

立法院財委會上午進行財政部100年度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簡要報告,財委會中午也通過立委羅淑蕾、賴士葆和孫大千等人提案,為了避免企業財團以閒置土地無償供政府使用,或是轉申請供作公共停車場「養地」,要求財政部在半年內協調相關單位修改稅法,免除其特別稅率及免稅優惠,以增加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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