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 (2010-09-15)

上週由於官員一句:「可能造成民眾加稅疑慮」而退回重修的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修正案,據工商時報今日報導,行政院會將在明天通過。而最新修訂的部份,則是要求房仲、代銷業登記交易實價,必須「去交易者識別化」;也就是,不再以先前門牌、地號、建號等個人戶方式登錄。而根據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解釋,考慮的「替代方式」為經紀業代碼或案件編號,藉以抽查資料正確性。

這樣的修改看似合理,也堵住了所謂的民眾疑慮,實際上卻是一種陷入死胡同的作法。無論是以地號、門號、建號或經紀業代碼為登錄單位,形式都大同小異,如果是編新碼管理,等於還要再創造出一套新的東西,必要性更需商榷。

且讓我們回頭想想,政府推動實價登記的源頭,就是市場資訊不透明、不對稱,使得有心炒作者極易操作房價行情。不過即便是資訊可以透明化,另外一個讓投機者高枕無憂、炒作門檻甚低的,還有稅基與實價脫節,因此造成炒作門檻甚低及節稅漏洞等,這些其實都不利於房價變動,真正回歸供需機制運作。

因此,資訊透明化(實價登錄)與實價課稅,雖然是兩項個別改革,但實是一體兩面,都是遏抑房市炒作歪風的重要且有效手段。(實價課稅是更重要的議題,且是必須推動的改革方向;官方說造成加稅只是推託,只要從稅率分級等技術面著手即可迎刃而解)

只是,和宣稱穩定房市、抑制炒作相比,看來官方更不想承擔實價課稅造成的若干衝擊(除了既得利益受損外,未來徵收土地成本更高),因此另外搞了一套「要求業者登錄交易實價」的辦法,中間還得經過耗時費力的修法過程,而不運用更快、更好、更合理的解決方式;起碼,之前官方自己所提,採私契資料進行登錄收集,就是更簡便可行的辦法。

事在人為,從官方寧可繞遠路的做法來看,其心態已經很明顯,政府不但是把自己該負的(蒐集登錄實價資料)責任丟給業者,而且還是無心改革、自相矛盾。試問,相關資料一旦去識別化,以經紀業代碼或另外編碼管理,到底又要怎樣查驗登錄資料的真確性?這豈不是黑箱作業,造成另一層的資訊不透明、不對稱!

事實是,要求業者自律登錄,無論從資訊透明或正確性之角度,根本都是窒礙難行!資訊透明化唯一途徑,毋寧是交易端,還是要從契約資料著手!

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www.myhousin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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