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 (2010-08-20) 

金管會公告,最快從8月底開始,消費者買到凶宅、海砂或者是輻射等問題屋,只要出示相關證明,就可以請求銀行停止付貸款給賣方。但有不少人認為,本來買方不答應撥款,銀行就不會主動付錢,這個政策根本就是虛設。
 
看到住了12年的海砂屋,不只要用木板擋天花板掉落的碎石,陽台牆壁還能一眼看穿,當初以為買到賺到的趙先生,心裡真有說不出的不甘!像這樣買了問題屋還要持續付款,也難怪消費者苦不堪言。不過未來可能有轉圜的餘地。
金管會公告,修改定型化契約後,最快從8月底開始,消費者不管是買到凶宅、海砂甚至是輻射等問題屋,只要出示證明,就可以要求銀行停止撥付貸款給賣方。雖然看起來立意良善,但有人認為根本就是虛設。也難怪房仲業者駁斥政府的美意,依照新的定型化契約規定,想要請銀行停止付款,必須是在還沒有付任何款項,也就是還沒繳交第一次貸款前,就要提出,但又有多少人能在這麼短時間內找出問題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ousechamberl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