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7
【經濟日報╱記者林海╱綜合報導】

大陸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尹伯欽表示,「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可考慮差別稅率,可考慮由原值徵收改為按評估值徵收。」但他認為,房產稅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房地產市場的問題。尹伯欽表示,房產稅只能,對房地產市場影響並沒有市場期望的那麼大。

中國證券報報導,這是「財政部研究2012年開徵房產稅」消息之後,財政部官員的首次回應,也是財政部官員首次公開對「如何徵收」這關鍵問題做說明。

分析人士指出,尹伯欽對房產稅的表態,實際點出未來房產稅改革的重點,同時表明,房產稅改革可能考慮由原值徵收改為按評估值徵收。

根據大陸在1986年頒布「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按房屋餘值徵收,稅率為1.2%,若按照租金徵收,稅率則為12%。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先前就建議對房產稅實行差別稅率,對首套房不徵稅或少徵稅,從尹伯欽的表態看,財政部已在房產稅的方案設計時考慮到這點。

目前房產稅已經成為「簡潔版」的物業稅,房產稅的改革方案理應體現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若延用固定稅率,不僅不能起到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而且可能增加低收入者的住房負擔。

大陸社科院財貿所稅收室主任張斌表示,按照市場價值評估,再考慮房地產市場的波動性,在目前房地產價格的波動與原值差異很大的情況下,如果按原值徵收,無法反映後期市場價值的波動,按評估值徵收具有一定合理性。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表示,差別稅率的徵收有很多種,可以實行地區差別稅率,也可以是其他方式,最終怎樣實施需要國務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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