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2010-07-23)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3日電)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表示,屋簷或雨遮可否登記所有權,外界有不同看法,行政院長吳敦義指示,雨遮有一定比例可登記,不是全部登記或全部不能登記。

工商時報報導,內政部原擬將房屋雨遮不登記所有權,但因建商陳情,吳敦義裁示喊卡。

江宜樺下午接受媒體訪問表示,屋簷、雨遮是否列入地籍測量,是否要登記所有權,外界一直有不同意見。主張登記者認為,有物就有權,有權就應該登記;反對者主張,列入所有權登記,容易誤以為是可使用的空間。

他說,建開公會等代表21日請見吳敦義,反映意見;吳敦義最後裁示,針對雨遮是否登記所有權要有合理折衷方案,即一定比例內可以登記,但不能全都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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