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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地產王/黃京梧   2010/03/25

  台北市房價年年高漲,要在台北市千萬成家,不是不可能,只是買到的路段、居住品質、交通狀況會落在市區偏遠地段,未來脫手、增值空間都是一大考驗,但對於堅持想買在台北市的人來說,首購先去買這些便宜屋不見得都是壞處,房仲業者提供招數活用廉價宅,利用一些小技巧讓房子發揮最大效益。

■ 第一招當倉庫 第二招設公司登記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表示,初期買在不好的地段,未來想脫手的確不太容易,但或許能用另一角度思考,可以租給有需要做倉庫、公司登記的承租人。

  徐佳馨表示,一般來說經濟能力會隨著年齡增加逐漸提升,未來想要換屋、但當年所買的便宜屋,卻變成燙手山芋時,不見得一定要賠錢賣掉,如果自己是中小企業主,可以轉成倉庫用,或者租給其他業者當倉儲,也是不錯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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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租賃契約之成立,並不以訂立書面契約為必要,只須當事人對於租賃物之使用收益與租金之支付等租賃要素之彼此間意思合致,即得成立生效,且不以租賃物之交付為必要。

  租屋時只要房東與房客對房屋之使用收益與租金之支付有所約定並互相表示同意,房東就有義務要將符合雙方事前所約定之屋況的房屋交付給房客使用(民法第四百二十三條),而房客亦有依約定支付租金之義務(民法第四百三十九條),所以口頭上約定房屋租賃契約是有效的,惟時下大多數的人都希望能在租屋時,和房東(或房客)「打契約」,即簽一份書面的租賃契約以求慎重。如此即能留下一個書面證據,而且白紙黑字亦可減少法律關係上之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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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租屋就怕權利受損,許多租屋族租屋簽約時都會遇到不少房東以文具行制式契約當作租賃契約,但是房仲業者要提醒民眾,制式契約內有許多不對等條例,簽約前最好與房東協議修正。

 

21世紀不動產企研室表示,文具行所購買的制式契約內,有一條關於承租期滿的契約,當承租方於租期屆滿不及交還房屋的時候,房客每個月必須要賠償出租方「5倍租金」,直到搬遷完成,建議將違約金修訂從5個月改為2個月以內會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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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定老外與公務員 穩定收租金

租屋市場因景氣低迷、失業率高已呈現衰退,從房東市場轉為房客市場,待租期拉長、租金調降。如何搶救出租率?包租婆劉老師提供包租六大心法,教你突破景氣重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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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因為房地產當中「租」與「買」的問題,兩者之間的單純與複雜的差異性頗大,租屋屬於較為短期且單純之性質,有關租賃的契約雙方擬定非常容易,不同於買屋需要面對的繳稅、貸款、過戶登記等複雜事項。一般房屋租賃制式的契約書到文具店買回來就可以簽了,甚至於在網路上面的資訊取得也相當便利,各個租屋網之中也都可提供下載,因而現在一般人在租房子時,找仲介的情形已經愈來愈少了,一般住宅與套房的租屋市場,對於委託租賃型態的仲介依存度也愈來愈低了。

■ 租屋廣告新通路的成功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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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房因為總價低,因此成為許多人晉身包租公的優先選擇,不過,如果你以為只要掏錢買下套房,貼上紅條子或在網路刊登租屋廣告,就能成功踏出包租公的第一步,那小心,你的房子可能很難出租,或是只能以低價租給條件較差的房客,不僅可能賺不到錢,運氣不好甚至會因為招來「澳客」,給你惹來一堆麻煩。

「指紋辨識、監視器錄影」可不是諜對諜比賽裝備,「燈光美、氣氛佳」也不在形容旅館的裝潢有多讚,這些都是專業投資客眼中「租相好」的房子之必備條件。

打造好租相》4大撇步 從房客角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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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租屋支付的租金不可以列報綜合所得稅租金支出扣除。

中央社 (2009-12-22)

臺中市北屯區張先生問:我的兒子在國外承租房屋自住支付的租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採列舉扣除,可否列報租金支出?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與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其所支付之租金,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12萬元為限。所以在國外承租房屋租金不得扣除,僅在中華民國境內承租房屋支出租金始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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