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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稅務新聞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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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4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政府嚴打炒房首波成果出爐,國庫總計增收3億元所得稅,平均每件補稅額高達660萬元,以預售屋逃漏稅為大宗。

財政部昨(13)日表示,部分屬短漏報的逃稅案,依法還要再加罰0.4倍的漏稅罰鍰。這項查稅行動將持續到100年底。

在立法院要求下,財政部去(99)年10月發函要求全國五區國稅局,挑選成交案件在5,000萬元以上、半年內即轉手的毫宅買賣案件查稅,各國稅局已在日前呈報第一波查稅成果,其中以房價漲幅最大的台北市最為豐碩。

五區國稅局查炒房的範圍遠超過立法院設定標準,不但交易金額超過5,000萬元者被納入查核,查稅期也遠溯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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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地產王 (2011-01-11)

【網路地產王/綜合】 

「本圖片為示意圖」

今年度「青年安心成家方案」,3月將開始受理申請!其中,兩年兩百萬零利率房貸」預計受理2萬戶,每戶每月新台幣3600元租金補貼,則有1萬5000戶,最受矚目的是,今年評點標準項目提高育有子女數的權重分數,也就是說育有子女愈多評點分數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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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廣播電台 (2011-01-11)

陳林幸虹

台北市課「豪宅稅」確定7月1日上路。台北市政府將在明天(12日)召開「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替北市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增列法源。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處長謝松芳今天(11日)表示,綜合各界意見,豪宅認定有8大標準,台北市有389棟大樓符合,未來每年可替國庫增加新台幣10億元的稅收。

台北市豪宅指標「宏盛帝寶」法拍,11日捲土重來,「豪宅稅」再成為關注焦點。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目前對台北市的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已經擬好8大認定條件,包括「獨棟建築」、「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少」、「戶戶車位」、「保全嚴密」、「管理周全」等。至於「每層戶少」指的就是只要採光良好,少受干擾,不管是兩面或三面採光,都會認定是豪宅,稅賦也會比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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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 (2011-01-11)

住展房屋網提供

初期政府打房其實應該正名為「打炒房」,看來打房政策都是針對建商及投資客下手;但是後來慢慢地,藉由打房政策發現不少過去被忽略的房地稅制政策,或是不動產政策久未調整修改,在打房的正義旗幟之下,一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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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6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全台各稅捐單位全面清查違法使用的豪華農舍,一旦被查到違法使用,將會被取消免稅優惠,改課地價稅。 本報資料照片

「假農舍、真逃稅」的農舍主人要注意了!財政部賦稅署官員昨天說,今年地方稅務局查稅重點將全面清查違法使用農舍;去年全台已查到一萬兩千多戶的違法使用農舍,總計補了四百四十一萬多元的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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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新聞網 (2010-12-20) 

南韓打擊熱錢,要對銀行的外幣債務課稅,不過,財政部長李述德說,台灣情況和南韓不同,台灣不會課熱錢稅,應該從資本管制著手。另外,財政部研擬中的奢侈稅,李述德預期,半年內可以開徵。

美國量化寬鬆,熱錢湧向亞洲和新興市場,南韓政府宣布,預計明年下半年對銀行的外幣債務課稅,韓元連續兩個交易日大幅貶值。財政部長李述德說,台灣和南韓、巴西、以及泰國的情況不同,就台灣而言,租稅制度應該是中性的。

「韓國經濟狀況和我們完全不一樣,即便是巴西、泰國也都不一樣,不可能用外面的一個名詞,就要我們來做什麼。我們的租稅制度是中性的,資金的流出流入是動態的,用資本管制才是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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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2010-12-13)

沈婉玉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沈婉玉台北報導】

財政部明(十四)日將召集全國稅捐機關,會商今年各項推定課稅標準,據了解,在國稅局建議下,財政部研擬調高台北市財產交易所得收益率,要從廿九%,大幅調高至卅七%,增加八個百分點;其他地區則微調或維持不變。至於房屋租金收益標準,則傾向不調整。在確定調幅後將於十二月底公布,做為明年所得稅申報和核課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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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2010-11-30)

沈婉玉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沈婉玉台北報導】

為遏止投資客炒房,國稅局針對預售屋交易與法拍屋交易展開大查稅,一年內買賣法拍屋超過6戶以上,將視為營業行為,課徵營業稅,南區國稅局並針對醫療美容器材、旅遊相關行業及宅配業營業稅逃漏行為選案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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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2010-11-26)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國稅局最近努力稽查大台北地區預售屋短期交易的所得,根據以往經驗,也將查出一堆案外案,凡以不法方式交易、逃漏稅者,目前都剉咧等,擔心東窗事發,補稅與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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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4

【網路地產王/綜合】

  過去民眾買到問題屋,要不就是自認倒楣,要不就是興訟不休,最後還可能不了了之,不過,現在行政院消保會將修訂購屋買賣契約,未來民眾若是買到問題車或問題屋,可先要求銀行停止撥款,避免辛苦積蓄付諸東流!

■ 定型化契約新修 增訂瑕疵屋止付條款

  李先生花了畢生積蓄,買了一棟中古屋,原本以為成家的夢想終於實現,沒想到買了之後,才發現買到的是海砂屋,李先生氣的跳腳,眼看幾百萬就這樣沒了!難道購屋族只能這樣,傻傻自認倒楣嗎?鑒於購屋糾紛層出不窮,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行政院通過了「個人購車及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暨範本修正草案」,現在就等金管會公告後實施。

  最新的定型化契約,將增加「按房屋買賣雙方出具之撥款委託書辦理撥付」,購屋民眾如果發現自己買到的房屋有瑕疵,可要求銀行撤銷或解除撥款,避免錢繼續流到奸商的口袋。而這項應記載事項,屬於具有強制性的法規命令,一般民眾購屋時,通常要過一段時間才會發現房屋有瑕疵,一旦新制實施,消費者萬一買到海砂屋、輻射屋,或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的凶宅,都可以要求銀行止付撥款,對消費者形同多一層保障。

■ 保障消費權益 瑕疵屋止付動作快

  消保會最新修訂版本,增訂了「不得記載事項」第11點,如果金融機構已取得足夠擔保,不得再要求貸款方提供連帶保證人,房仲表示,這代表新制上路後,未來消費者購屋或購車時申請貸款,確實將得到更多保障,一方面可以消弭過去貸款人無法繳貸款時,金融機構未先向原貸款人追繳前,就先向保證人追債的不合理現象,萬一買到瑕疵屋,對消費者也有一定保障。

  不過,房仲也提醒消費者,有關買到各類瑕疵屋的中止撥款,是必須在貸款撥發生效前採取動作,如果銀行已經開始付款,仍無法要求止付貸款,換句話說,這項新修訂的法推,並非退費機制,所以在申請中止貸款的時機點,就格外重要,如果買了房子進住前,一定要把握時間,最好找專業的房屋檢測人員檢查仔細,以免時機延誤,來不及中止貸款,損失已經造成,只能透過法律途徑,或是房仲訂型化契約的規定,才能解決問題!

【網路地產王www.vrhous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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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2

【經濟日報╱記者╱黃國棟】

面對升息趨勢,隨中央銀行每調升利率,民眾支付房貸利息也會增加。花旗銀行近期推出的房貸商品,將房貸利率依據的指數利率調整周期,從現行1個月、3個月,增加至6個月及1年期的調整周期,讓民眾可以延緩利率調升負擔,同時可搭配「抵利型房貸」專案來加速償還房貸。

各銀行房貸利率是依照「指數利率」加碼來訂出房貸利率。指數利率是依照各銀行「1年期定儲利率的平均值」,現行多在1.196%左右。

花旗銀行房屋貸款部副總裁余苑菱說,新房貸商品是讓房貸指數利率調整周期,從現行僅1個月、3個月,增加6個月及1年期的模式,讓房貸戶可依據未來市場利率走勢與財務狀況,選擇利率調整周期。

例如央行在6月、9月相繼調升利率半碼(0.125個百分點),房貸戶當初若選擇1個月期的指數利率周期,就需在升息後的下一個月負擔較高利率;至於選擇3個月期的指數利率則根據各銀行訂定的周期調整,有的銀行選擇1、3、6、9月調整,有的則是1、4、7、10月調整。

花旗銀行推出6個月與12個月的調整周期,讓民眾得知未來利率出現升息趨勢時,可選擇12個月為調整周期,延緩升息增加的負擔;反之,若認為利率將調降,可選擇一個月為調整周期,及早享受利率調降後減輕利息支出的好處。

花旗銀的新活利房貸還可以搭配「抵利型房貸」,讓民眾用每月存下來的存款利息折抵房貸利息,加速還款時間,減少房貸利息。花旗銀醒,民眾每轉換指數利率周期,必須負擔相關手續費用約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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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2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房地產價格飆漲現象,財政部下達查稅令,台北市國稅局率先起跑,將針對台北市內的預售屋及成屋案件,挑選未完工前移轉,以及未辦所有權登記即快速轉手案件進行查稅。據指出,台灣省北區等其餘四區局也將在近期內加入查稅行列。

經濟日報/提供

為鼓勵納稅人自行補稅,台北市國稅局訂1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為查稅輔導期,自動補稅者享有免罰,明(100)年1月起正式進入查稅期,被查獲者一律開罰。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昨(1)日表示,將針對營業人或個人利用人頭或其他不正當方式取得房地所有權再出售等行為,加強查核。這波查稅行動,為配合執行財部要求運用查稅權以健全房市交易為主,凡異常交易,且買賣次數頻繁、金額鉅大者,都將列入選查。

北市國稅局已著手要求轄區內建商,配合政府查稅行動,提供包括預售屋在未完工前,即移轉所有權的賣方資料,以及已完工的成屋,卻沒有在買進時辦理所有權登記,即轉手再出售的案件提供交易資料。

財政部強調,稅捐稽徵機關運用相關稅捐建置系統,針對營業人或個人取得房地所有權再出售等異常交易行為進行選案,查核有無逃漏營業稅或規避其他稅賦,以防杜逃漏稅捐的措施,有助抑制房價飆漲。

依據不動產交易相關資料顯示,國內近年房地產價格上漲幅度最大的地區,首推大台北地區。財部說,五區國稅局都將加入對異常房地產交易查稅行動,不會只侷限台北市,特別是北縣與桃園縣等轄區所屬的北區國稅局,也著手資料蒐集與選案,近期內展開調查。

台北市國稅局提醒納稅人,如因一時不察而有短、漏申報銷售額,或涉及不法情事規避稅捐、虛報進項稅額虛增營業成本者,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調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向轄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僅加計利息,免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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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2010-10-30)

(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30日電)房價不斷攀高,房地產交易熱絡,台北市國稅局表示,民眾購地未過戶就轉售他人,所獲利益屬所得稅法規定「其他所得」,應申報綜合所得稅,否則一經查獲,除補稅還要加處罰鍰。

房價飆漲,財政部是否有因應方案受關注。財政部長李述德日前在立法院表示,國稅局針對法拍屋及預售屋短期內轉手多次,或帳戶有巨額資金流動的個案,都已特別注意,只要交易產生大額利潤,都會針對財產交易所得課稅。

財政部所屬各國稅局都已積極查察相關案例中,北市國稅局以實例表示,納稅義務人甲君在98年度向乙君購進1筆土地,成交價為新台幣2000萬元,但甲君並未辦理產權過戶,就將土地以2500萬元出售給丙君。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甲君出售的是土地移轉登記請求權,扣除其買進成本2000萬元後,甲君所獲取的利益500萬元就是「其他所得」,經併入甲君98年度的個人綜合所得補稅並處罰鍰。

北市國稅局籲請民眾注意並釐清觀念,未以本人名義辦妥土地所有權人登記而即出售,所獲利益核屬其他所得,並非免稅土地交易所得,應依法報繳所得稅,以免遭補稅處罰。9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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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6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台北市信義計畫區不少值錢的空地都開闢為臨時停車場,養地的財團可獲得可觀的地價稅節稅利益。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徐世經攝影

財政部長李述德昨天表示,財政部和內政部已有共識檢討廢除停徵空地稅的解釋令,一旦復徵空地稅,以台北市、新北市的特定地區較可能開徵;但課徵與否是地方政府職權,財政部會尊重。

 

不過,為避免財團把閒置土地用來蓋停車場「養地」,財委會昨天通過決議,請財政部在半年內協調交通部等機關,修改相關法令;財政部也要在兩個月內,把台北市私有土地做為公共停車場的清冊送交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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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6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團藉低稅率停車場「養地」,財政部將展開大清查。立委昨(25)日並要求,針對坐收養地暴利遲未開發,且在養地期間利用停車場坐享低地價稅率之便的私有土地,半年內研議取消減免地價稅優惠的手段,遏阻養地歪風。

立委羅淑蕾昨天在審查財政部100年歲出預算時指出,財團養地必須祭出重典,財政部雖然已取消非做道路或公巷道的私有土地免稅優惠,但私有土地若做為停車場使用,還是可享很大租稅優惠。

羅淑蕾指出,這類閒置或坐等建造期間,採取申請登記為「臨時停車場」的私有大面積空地,北市就有300多個案件,其中提供政府、學校等使用者享受的地價稅免稅利益一年多達8億元,供做公眾使用的臨時停車場按1%低稅率課稅者,一年國庫減損的稅收也有7億餘元。

財政部長李述德同意要求稅捐機關即日起的二個月內,針對各自轄區內登記為臨時停車場用地的私有土地進行清查,並將查核結果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不過,李述德認為,市區停車位一位難求,私有土地供做停車場使用,未必都是養地,如果取消停車場的優惠稅率,恐怕會「殃及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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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5
【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午邀請財政部長李述德報告備詢,針對立委質詢有關「空地稅」問題,李述德表示開徵「空地稅」是一種「手段」。記者屠惠剛/攝影

停徵長達25年之久的空地稅是否復徵,今天在立院成為立委質詢的焦點。財政部長李述德指出,財政部和內政部正在解釋研議,擬廢止民國74年9月25日所發布「停徵空地稅」的行政命令。他強調,目前行政院的決策還未確定,但會朝此方向去努力,而後續開徵與否的權責則由地方政府自行決議。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午審查財政部100年度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立委孫大千、賴士葆、羅淑蕾和盧秀燕等人,都十分關切財政部是否為了避免建商養地牟取暴利,促使房價居高不下,而決議開徵空地稅?

李述德指出,民國74年9月25日時,財政部與內政部同步發布行政命令,禁止地方政府在轄區內開徵空地稅,但現在社會期待與經濟環境已大不同,是否有必要廢除當年的禁令,現已和內政部研議,授權地方政府依法執行相關平抑地價與促進土地利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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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5
【經濟日報╱記者楊毅╱台北報導】

政府擬廢除停徵「空地稅」,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邱大展昨(24)日表示,市府內部也曾研究過是否要開徵空地稅,基本上贊成政府作法。但他認為,政府更重要的是應整體考量,朝向讓房屋稅和地價稅合理化的方向思考,才能根本解決高房價問題。邱大展說,目前北市炒房問題最為嚴重,是最有條件開徵空地稅的地方。

 

2010/10/25
【經濟日報╱記者宋健生/台中報導】

空地稅復徵,台中市地政處長曾國鈞擔心,政府的公權力若強力介入,將造成中南部房地產市場供需失衡,市場秩序大亂,政府務必要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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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5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避免財團養地,停徵長達25年之久的空地稅,即將解除禁令。財政部與內政部取得共識,擬廢止民國74年9月25日發布「停徵空地稅」的行政命令,鬆綁地方政府開徵空地稅的權限,地方政府將有權視都市發展需要,自行決議應否開徵空地稅。

財政部指出,政府在1985年9月25日由財政部與內政部同步發布行政命令,禁止地方政府在轄區內開徵空地稅,但如今時空環境大幅改變,為避免財團養地,導致區域地價持續上升,有必要廢除當年的禁令,授權地方政府依法執行相關平抑地價與促進土地利用的措施。

25年前宣布暫停課徵空地稅的決議,是由經革會決議,行政院決定配合實施。財政部表示,廢止1985年停徵空地稅的行政命令,近日也將會報請行政院核定同意後實施。

依據財政部、內政部在1985年所發布的函所規定, 「台灣地區已課徵空地稅的土地,自1985年期起暫停徵。」所有私有空地,不管什麼情形及原因,都暫停課徵空地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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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5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財政部擬恢復課徵「空地稅」,打擊建商養地風潮。圖為原台北信義聯勤俱樂部,目前也是空地。 本報資料照片

為避免建商養地牟取暴利,財政部研議檢討目前免課空地稅的規定,考慮與內政部一起廢止停徵空地稅的陳年解釋令,將由行政院通盤檢討後展開動作。

財稅官員表示,空地稅是一種「懲罰稅」,對於刻意養地不開發的地主課徵重稅,地方政府有權課徵2到5倍的地價稅;也就是說,一旦空地稅復徵,主導權還是在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視情況決定是否對特定地區開徵空地稅。

但官員強調,若達成復徵空地稅的共識,由於目前2到5倍的規定太模糊,因此有必要施行細則或補充解釋,會在有配套措施的前提下才會復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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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9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抑制不動產炒作風,財政部下令五區國稅局採取「管人+管地」雙管措施,對豪宅與短期頻繁交易的不動產展開查稅。同一人一年內多次買賣不動產,或同一不動產一年內經多次轉賣,都將追查買賣資金流程,改按實價課徵交易利得稅。

經濟日報╱提供

這也是配合行政院長吳敦義日前表示,政府會針對短期買賣的不動產,坐享高額交易利得,但在無法課徵土地增值稅的稅制缺憾下,所採取的彌補措施。

五區國稅局已著手研擬查稅方案,並將分頭蒐集轄區內高價房屋與頻繁轉手的不動產,與不動產所有權人的買賣紀錄,必要時將回追五年稅款。財政部高層官員說,國稅局會挑選頻率、交易件數或價位較高的買賣案件優先查核,採取個案調查的方式進行,被挑中對象,一律都要調閱銀行資金往來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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